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與職責

薪資報酬委員會係隸屬於董事會下之功能性委員會,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成員人數為三位,由龔汝沁小姐擔任召集人及主席。本委員會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並以公司經營績效連結為考量,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薪酬委員會成員

龔汝沁

召集人

主要現職:
關鍵評論網媒體集團財務長
品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擎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達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寶利拾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副教授
台北市雜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主要學經歷:
中華民國、美國及中國會計師
美國加州大學MBA
政治大學法律碩士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協理
城邦媒體控股集團總經理兼財務長
城邦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兼執行長

丁克華

委員

主要現職:
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仲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和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Hotung Investment Holdings Ltd.董事

主要學經歷:
國立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主任委員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董事長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程天縱

委員

主要現職:
和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好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山奕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自潤元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主要學經歷:
美國加州Santa Clara University MBA
富士康集團子公司-富智康CEO
富士康集團副總裁
美國德州儀器亞太區總裁
中國惠普總裁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

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1. 定期檢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2.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薪資報酬委員會履行前項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1. 確保公司之薪資報酬安排符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
  2. 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績效評估結果、所投入之時間、所擔負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3. 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4. 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酬勞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5. 訂定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應考量其合理性,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宜與財務績效表現重大悖離,如有獲利重大衰退或長期虧損,則其薪資報酬不宜高於前一年度。
  6. 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2023年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執行長及非執行董事持股辦法